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(教职成〔2021〕4号)第七条规定要求:职业学校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,应当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。实习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。学校按要求对已经通过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的208个校企合作企业进行公示。公示名单如下:
下一条: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2024年职业教育教研教改课题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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